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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什么情形下需要对破产公司的税款承担连带责任?
发布时间:2022年12月07日

什么情况下,股东是需要对企业的债务,包括对税务机关的查补的已破产注销企业的税款,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呢?我们主要总结了以下三种情形:

(一)“虚假出资、出资不足、抽逃出资”出资过错责任;

(二)“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、股东滥用公司人格”经营过错责任;

(三)“清算组未按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、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、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、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进行清算、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或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”清算过错责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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